一、资助标准
对2021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国家级、省/部级、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项目,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,分五年给予最高1亿元建设运营扶持。其中,前三年每年度按项目建设运营当年预算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扶持,累计不超过同比例建设运营实际费用,累计最高6000万元,后两年根据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情况,经专家评审通过后,每年度按项目建设运营当年实际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扶持,累计最高4000万元。
对国家级、省/部级、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罗湖新设立分支机构的,或高校、科研院所在罗湖设立科技创新平台的,或世界500强、行业龙头企业发起成立创新中心等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的,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。
对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,且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,经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议,可不受前述扶持金额限制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《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(科技创新)——引进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项目扶持项目申请书》
2、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
3、《关于查询税款入库情况的申请》
4、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)
5、国家、省、市所获资质证明材料
6、企业营业执照
7、深圳信用网完整版企业信用报告(新注册公司提供母公司近两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)
8、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(备案)通知书
三、申报时间
2023年4月3日 - 2022年4月16日
数据来源: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
内容整理:深科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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