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标准
社保参保人数超过10人且符合条件的企业,新招募员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,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支持。其中,办公面积不超过每人25平方米;研发面积不超过每人30平方米。
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,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5-05-15 至 2025-12-31
内容来源:深圳市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